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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公积金贷款结清后解除设定抵押权办事指南

2017-05-26 14:12

  借款人办 理了本级中心公积金贷款,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还款,贷款结清后,主借款人应到中心及不动产登记中心办 理解除设定抵押权手续。

  借款人是指参与抵押的职工家庭成员(其中1人为主借款人)及其配偶。

  一、办 理程序

  1、借款人贷款已正常结清或已办 理完提前结清手续。

  2、中心营业部在一周内通知主借款人持本人身 份证在中心伍家岗营业部或一马路营业部专柜领取《房屋他项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解除设定抵押权证明材料。

  3、主借款人携带本人身 份证及《房屋他项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解除设定抵押权证明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 理解除设定抵押权手续。

  二、便民提示

  1、办公地址及服务电话。一马路营业部地址:一马路24号,服务电话:6236747;伍家岗营业部地址:沿江大道218号(江山多娇)-6-1号(夷陵大道与泰江路交汇处),服务电话:6386738。

  2、乘车路线:到一马路营业部可乘坐2、3、7、8、10、18、19、20、22、28、30路公共汽车;到伍家岗营业部可乘坐1、2、9、21、103路公共汽车。

  3、监督电话:6236717

  4、轧账时间:一马路营业部、伍家岗营业部工作日17:30轧账,停办对外业务。

  5、中心网址:w w w.ycgjj.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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