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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

2017-05-26 14:12

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的既有住宅的所有权人需要加装电梯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注意事项

1、加装电梯筹资交费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取公积金。

2、办 理提取手续前小区业主委员会凭住建部门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加装电梯协议,到中心归集管理科办 理小区或楼栋公积金提取审批手续。

3、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因增设电梯分摊的实际费用支出,且不高于筹资交费收据金额。

4、缴存人本人或配偶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 理该提取业务。

5、一处住房提取一次,所有提取人应一次性集中办 理提取手续。

6、托管户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凭证》原件遗失的,不能**。

7、提取资金转入提取人本人公积金联名卡(本中心与银行联名发放)账户,或转入本人在宜昌市城区可办 理转账业务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湖北银行、汉口银行、三峡农商行任意一家银行的活期存折或银行***账户。

8、提取人在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的姓名、身 份证号码错误的,应先办 理个人信息变更登记,后办 理提取手续。办 理个人信息变更请参阅中心网站《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二、所需材料

1、提取职工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需加盖印章),无单位且已办 理托管手续的出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凭证》原件。灵活就业的个人缴存者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2、提取人身 份证原件。他人**的另需出具**人身 份证原件。

3、提取人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见注意事项8)。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5、加装电梯费用的集资收据及刷卡凭证(刷卡凭证人为所有权人或其直系家庭成员)。

6、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三、办 理时限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 理提取手续,提取资金实时转入提取人银行账户。

四、便民提示

1、办公地址及服务电话。一马路营业部地址:一马路24号,服务电话:6236747;伍家岗营业部地址:沿江大道218号(江山多娇)-6-1号(夷陵大道与泰江路交汇处),服务电话:6386738。

2、乘车路线:到一马路营业部可乘坐2、3、7、8、10、18、19、20、22、28、30路公共汽车;到伍家岗营业部可乘坐1、2、9、19、21、103路公共汽车。

3、监督电话:6236717

4、轧账时间:一马路营业部、伍家岗营业部工作日17:30轧账,停办对外业务。

5、中心网址:w w w.ycgjj.net